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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教育局

 

 

昆山市关于加强中小学、幼儿园家长委员会

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

 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精神和《教 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》部署要求, 结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 育人机制的意见》, 现就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(以下简称 家委

)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 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切实发挥家长委员会在促 进家校合作,优化育人环境,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, 努力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 三位一体育人体系,为实施德智体

美劳 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提供坚实保障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

 

 

 

 

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家长委 员会,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年级家长委员会。学校在家长委员

会的组建上应做好指导工作,保证其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
1 明确人员组成。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人数原则上按照班 级学生人数 10%~15%的比例确定,年级、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, 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合理确定相应比例的成员人数。要选好家长委 员会的牵头人, 并明确组织架构,分工明确, 各司其职。家委会 成员任期一般为一年,每学年可视情况适当改选,可连任。子女

因毕业、转学等离校的, 其家委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。

2.严格选人标准。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 遵循正确的教育观念,热心学校教育工作;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 协调能力, 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,遵纪守法、办事公道、坚持原 则、责任心强、家长公认;富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, 身心健康,

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。

3.规范产生方式。 以自愿为基础, 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 为原则,经民主推荐产生。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在自荐和推荐的 基础上选举产生,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原 则上在下一级家长委员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选举产生, 经公示无

异议后生效。

(二) 进一步明确家长委员会基本职责

家长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 帮助学生成长成才,

 

 

 

 

促进学校良性发展。

1 助力学校管理。家长委员会代表全体学生家长对学校贯 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、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 门工作部署, 以及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,帮助学校改进工作。 通过学校、班主任等组织或开放的正规渠道,了解学校教育教学 工作计划、学生在校表现和班集体情况等,对事关学生和家长切

身利益的事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
2.支持教育工作。发挥家长专业资源优势, 为学校教育教 学活动提供支持,为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 和服务。推进家长教育工作,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,开办家 庭教育沙龙等活动, 积极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教育决策部署,交流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方法, 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

的外部环境。

3 强化沟通协作。推进学校和谐、科学发展,协助学校调 解家长、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争议和矛盾,协助学校定期组织家长 会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活动。畅通家校沟通渠道,向家长通报 学校重要工作和重要举措,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和学生的意愿, 听取并转达双方的意见和建议,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及支

持。

(三) 进一步规范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

家长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、市相关文件要求, 在学校

 

 

 

 

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。

1.完善工作规则。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, 明确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关系、组织与职责、权力与义务、选举 办法等。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通报交流 工作开展情况, 畅通沟通渠道。家长委员会要建立日常工作制度, 包括工作规程、议事规则等制度,确保依法、规范、有序、有效

地开展工作。

2.规范履职程序。家长委员会向家长通报学校重要工作、 改革举措, 要充分了解学校决策背景、推进程序及现实意义,征 得学校同意后由指定的家长委员会成员向家长做出通报、解释和 说明。家长委员会在向学校反映家长和学生意愿时, 要统筹兼顾 各类学生及家长合理需求。家长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职要做到事前

向学校报备、事中依法合规、事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。

3 明确禁止事项。家长委员会不准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 法规和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事项,包括:不准强制学生和家长参 加非自愿的活动;不准发动(诱导)家长向教师送现金、购物卡、 有价证券、微信红包及其他任何礼品;不准邀请教师休闲、旅游 或办理有违教师职业行为的事务;不准在家长中拉帮结派,发动 (诱导)家长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 传播有害信息、发泄 负面情绪; 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、高考状

元和升学率;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平台,开展与学生成长无关的广

 

 

 

 

告宣传,组织参与商业化活动; 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名义,为家长 委员会成员敛财谋利;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收费、强制捐

资、强制征订资料和组织违规补课等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家长委 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, 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 好工作落实,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,进一步细化家长委员会 规范化建设具体举措,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。对履职不到位造

成不良社会影响、产生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(二) 落实保障措施。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 要的条件。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,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 参与学校管理。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,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 作实施有效监督。适当开放教育教学活动,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

教育工作。

(三) 强化培训考核。相关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工作指导和 督促检查,将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评估体 系, 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;市级和校级层面均要有计划地开展 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提高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

能力,推进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。

(四) 及时总结经验。相关部门、各学校要将促进家校协同

育人作为重要课题, 开展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总结和推广家长委

 

 

 

 

员会组建、完善、发展工作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 协调解决出现的 问题和遇到的困难。每年举办 家长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会 ,促

进和保障家长委员会的健康发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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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  9  18

昆山市关于加强中小学、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

2023年12月14日 13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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